在法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lili-chou

离婚的第一步是聘请律师,因为根据法律, 律师的介入是必不可少的。

律师在受理案件后即准备离婚申请书。其中 包括配偶双方的民事身份、婚姻子女状况和 婚姻体制。提出离婚的配偶需确定诉讼方式 (和解或过错离婚),并就居所的分配、子 女的监护权、探望权和抚养费、个人物品的 归属、贷款及配偶生活补偿金、资产的估算 等提出建议。在此阶段,当事人不能在离婚 申请书中提及离婚理由。律师应向法庭提交 当事人的出生证明、结婚证(COPIE INTEGRALE DE MARIAGE)、户口簿 (LIVRET DE FAMILLE)、子女出生证明、 税单和社保号码。

最初的审理被称为“调解庭”。“调解庭”顾名思 义,目的是判定双方是否还有保持婚姻关系 的可能性。尽管这是向大审法院提出离婚和 相关诉求的第一阶段,但对整个离婚程序具 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法庭书记处在收到申请 后,即向双方配偶及其律师发出调解庭的审 理通知。此期限一般为一至二个月。在调解 庭开庭之日,当事人首先单独会见法官,阐 述婚姻状况并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此后, 双方配偶在律师的陪同下同法官会面,后者 听取双方律师的陈述和意见,并审查相关证 据。法官在作出最终决定前会询问当事人是 否愿意签署同意离婚文件。当事人应事先征 求律师意见,以决定签署此文件的利弊。签 字意味着永远放弃提出过错离婚的诉求。双 方签署该文件,即表明他们接受了简化离婚 程序(procédure simplifiée du divorce accepté)。

法官在作出准予离婚的同时,对子女和财产 进行临时处分。在调解庭作出决定的三个月 内,起诉方可向对方提出离婚起诉。起诉书 应注明离婚诉讼方式和对子女抚养权及财产 处置的要求。若起诉方未提出起诉,应诉方 可在三个月之后提出起诉。若双方在此后二 年半中均未起诉,调解庭的临时处分决定即 告失效。离婚的形式有以下几种:协议离婚 (Divorce par consentement mutuel):双 方就离婚方式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此种方 式最为简单,双方可共同聘请一位律师办理 手续。协议离婚的双方既无需说明离婚理 由,也无需提供证据。同意离婚(Divorce accepté):签署同意离婚文件者只能选择此 种方式。在此情况下,法官无需法庭辩论即 宣判离婚,并对双方的其他诉求进行裁决。

如果无异议,双方还可共同要求法官加快审 理速度。婚姻关系彻底破裂(Divorce pour altération du lien conjugal),法官不经法庭 辩论即宣判离婚,并对其他诉求进行裁决。 此种形式适用于分居两年以上的配偶。过错 离婚(Divorce pour faute)。在夫妻都有正 常收入的情况下,过错离婚仅是一种心理上 的安慰,因为获胜方的实际利益即便不能说 微不足道,也是少得可怜。婚内产业各占一 半的原则不变。认为只要认定对方过错便可 改变此原则的想法是错误的。以往的判例表 明,只有在配偶一方无工作、另一方收入较 高、子女住所选定无收入一方的情况下,无 过错方才可能获得较高的补偿金。在提出起 诉后,双方律师将起草诉状、整理证据,并 将所有文件通过预备庭法官(JUGE DE MISE EN ETAT)交给对方律师。未提交的证据将 不被法庭采信。被诉方在收到离婚诉状后, 可选择其他离婚方式并提出反诉(demande reconventionnelle)。

在文件齐备后,预备庭法官确定正式开庭日 期。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庭审,也可委托律师 参加。判决书将通过律师转交当事人。接受 判决结果的当事人签署同意离婚文件,由其 律师转交法官。也可在收到对方法庭执达员 送达的判决书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将其接受判 决或提出上诉的决定通知法官。律师随后完 成离婚判决的民事登记(如果当事人是商 人,还需要去商事法院书记处办理手续)。 婚姻财产分配由公证事务所办理婚姻财产分 配手续。